各位教职工代表:
我校二届七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拟于2017年2月召开,为做好提案的征集工作,发挥提案在教代会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,请广大代表从促进学校发展的高度,围绕学校重大工作,积极提交提案,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、民主治校。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案人、附议人必须是本次教代会的正式代表。代表在撰写提案之前应做好深入细致的调研,反映教职工的共同心声,代表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利益,并与附议人进行充分沟通。
二、提案要符合国家的政策、法律和法规,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、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等问题提出,并限于本次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。
三、撰写提案必须填写案名、案由及具体建议及措施,一事一案,表达准确。
四、提案要求内容详实。一般性问题及个别意见、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宜将不再立案,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各部门处理。
五、提案表中1位代表为提案人,2位以上(含2位)代表为附议人,并需在流程中签署意见。
六、本次教代会提案统一通过OA系统提交,具体操作请参照《教代会提案申请操作简要指南》(附件1)。
七、2017年1月13日为提案表提交的截止日期,超过规定截止日期收到的提案只作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,不纳入提案处理程序。
附件:
1、教代会提案流程操作简要指南
2、二届七次教代会代表名单
3、提案范本
学校工会
2016年12月19日